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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职权
作者:admin 日期:2013年03月31日 来源:未知 浏览:

 市委统战部职权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当好市委参谋,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联系各无党派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和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协助搞好爱国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拨、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镇党委统战委员。

5、开展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目标的海内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状况,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团结、帮助、教育、引导工作;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向市委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8、加强统战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搞好干部的培训工作。

9、指导各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设1个综合办公室,对外保留台湾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党的新时期统战政策,落实统战任务,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协助部领导做好对全市党外人士的培养、培训、举荐工作;协助部领导协调指导市工商联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会务、信访、文稿、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与督办、部机关、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和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2)宣传贯彻中央、省、市侨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归侨侨眷保护法》,依法保护台胞、台属、华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对台、对侨经贸往来、联谊及其他有关工作。办理台属、侨属证明、财产继承、往来探视、求学定居、捐资等事务工作。广泛团结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发展壮大促进祖国统一的爱国力量。认真做好台胞、台属、华侨、侨属、侨眷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3)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协调民族、宗教问题;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举荐工作;联系协助爱国宗教团体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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