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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职权
作者:admin 日期:2013年03月31日 来源:未知 浏览:

 市委政法委职权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市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市委反映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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