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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admin@990 日期:2016年12月07日 来源:未知 浏览:次
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5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局等11个市直单位在华夏广场集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领导李建、杨宏儒、王洪参加。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护航决胜全面小康”,宣传内容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洛阳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我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活动当天,相关部门精心制作展板50多块,设立咨询台5个,向群众发放法律读本、宣传册、宣传单等各种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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