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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讲会
作者:admin@990 日期:2018年07月09日 来源:未知 浏览:
我市召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讲会

       7月7日上午,洛阳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禹红卫到我市宣讲解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市市委书记宋义林、市长何武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市政协主席吴孟良等四大班子领导,各镇(街道)及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
       据了解,2018年4月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该规定详细对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职责、考核考察、失职追责、终身问责、尽职免责、有功表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遵循。
       会上,禹红卫深入浅出地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了宣讲解读,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执行中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规定》,宋义林强调,全市上下要强化意识,提高站位,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要加强学习,狠抓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层层传导,真正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规定》深入人心;要明确重点,确保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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